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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註《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》
  成都商報訊(記者 鎖千程)昨日,市公安局交管局發佈了設置於成華區的電動自行車上牌點位。同時,結合市民關心的問題,成都商報向市公安局交管局提問,對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核發牌證進行解讀。
  成都商報:我的身份證是外地的,電動自行車在成都上牌需要提供居住證明嗎?
  市公安局交管局:需要提供。應當同時持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《居民身份證》和成都市公安機關簽發的《成都市居住證》或《成都市臨時居住證》辦理;如未辦理成都市公安機關簽發的《成都市居住證》或《成都市臨時居住證》的,可到居住的社區辦理來蓉流動人口登記,取得社區提供的《來蓉流動人口登記證明》後才能辦理電動自行車的登記。
  成都商報: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、臺灣地區居民、華僑、外國人如上電動自行車牌,提供什麼身份證明?
  市公安局交管局: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的身份證明,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》或者《港澳同胞回鄉證》,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《居民身份證》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、暫住證明;臺灣地區居民的身份證明,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公安機關核發的《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》或者外交部核發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》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、暫住證明;華僑的身份證明,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》和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、暫住證明;外國人的身份證明,是其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,居(停)留期為六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許可,以及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;外國駐華使館、領館人員、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人員的身份證明,是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。   (原標題:成華區29個電馬兒上牌點公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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